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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多家酒水专卖店相继亮相于长春同志街、火车站、汽车厂等繁华商圈,有关业内人士指出,这种营销模式将对“酒店不允许自带酒水”的行规形成新一轮冲击,对以酒水暴利为主要支撑点的餐饮业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挑战,而在这一变革中受益最大的将是开始享受低价酒水的消费者。
据桂林路附近的几家酒店负责人透露,如今自带酒水的客人逐渐增多,拿某酒店来说,这样的客人已占到总数的30%左右,通常酒店的酒水销售要占到总额的1/3,而近来酒店每月减少了近10万元的进账。一位酒水经销商介绍,以前他所经营的酒类都是“包店”销售的模式,费用每年10万元左右,但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使他的想法有所转变。原来,在一家酒店内一些顾客非要喝某品牌的啤酒,而这个品牌恰好不是“包店”的代理品牌,服务员的抵制情绪给顾客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也影响了酒店的客流,使酒水整体销售额开始下降。这位经销商说,虽然经销商在“包店”的同时省却了前期的市场宣传和铺货费用,但其单方面的主观销售意愿极可能违背了消费者的需求,进而损害酒店的信誉度和酒水的销售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讲,经销商“包店”将直接削弱其代理品牌的销售力度,这种营销模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酒水专卖店不仅保留了销售过程中的主导优势,省却了酒店这一销售载体,而且销售量将因价位的下调而快速增加,被经销商所推崇自然就不难理解了。该经销商为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一般来说,酒店的酒水销售要将菜品、人力、水电等运营成本考虑进去,其利润率至少在50%以上。与之相比,酒水专卖店在运营成本上要远低于酒店,利润点如果达到15%~20%,纯利润就能与‘包店’对等。”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钟萍认为,一直以来,酒水销售市场中的大部分利润消损在流通中,而这些消损最终却要由消费者来埋单,这一现象虽从法律上讲不构成权利侵害,但消费者花冤枉钱却是事实,而酒水专卖店的出现恰好规避了这一弊端,为消费者的合理消费甩掉了层层包袱。某位业内人士认为,由于餐饮市场上“更高性价比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一供需矛盾的激化派生出了酒水专卖店的营销模式。在餐饮市场中,酒店始终扮演着垄断终端市场的角色,而酒水专卖店的出现必将使酒店的酒水高价受到极大的冲击,对酒店的酒水降价具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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