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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长沙市工商局获悉,为了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长沙市工商局对葡萄酒进行了质量监测,并将监测的不合格食品予以公告:标注为民权五丰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民权牌全汁白葡萄酒(990ml/瓶),因干浸出物项目不符合标准,被判不合格;标注为新天国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天牌干红葡萄酒(750ml/瓶),因滴定酸项目不符合标准,被判不合格;另标注为青岛佳瑞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一佳牌青苹果酒因标签不规范也被判不合格等。
据了解,干浸出物是干红葡萄酒中重要的理化指标。干浸出物指标的高低与葡萄酒原料及酒的生产工艺、储藏方式等有密切的关系,是体现酒质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滴定酸是葡萄酒中所有可以与碱发生中和反应的酸,酸是葡萄酒的重要风味成分,对葡萄酒的酒香、谐调、着色等起着重要作用。滴定酸超标,会降低葡萄酒的口感。
对该次监测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葡萄酒,长沙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照法律、法规实施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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