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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统一食盐小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盐务局 盐业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食盐专营各方面工作均取得较大进展,食盐计划完成率 碘盐覆盖率及碘盐合格率逐年提高。但就全国同行业相比较而言,仍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我省食盐小包装在质量上 管理上都落后于兄弟省份。尽管我省自1997年起就开始推广食盐小包装,并确定寿光 莱州两家行业内塑料加工厂为全省食 盐小包装定点供应厂家(原省供销社盐业公司也在莱芜设厂生产小包装袋),但推广效果很不理想,其原因一是盐业体制不顺,政令不畅通,推广缺乏力度;二是国家加碘盐项目(小包装机械)尚末形成能力;三是省局监制的食盐小包装袋技术含量低,价格不合理;四是假冒伪劣盐冲销食盐市场。到目前为止,我省食盐小包装只有济南 济宁 日照及泰安等部分县(市区)略有市场,而其它地区大部分食盐批发企业大都各自为政,自行简易设计印制食盐小包装袋,直接购进大包食盐,人工加工分装投放市场。致使我省食盐市场小袋包装混乱,包装质量参差不齐,防伪水平差,并且包装用材都不符合食品卫生包装质量要求,不法制假贩假分子也乘虚而入扰乱市场。目前,我省市场销售的小包装食盐破损率高,碘量流失严重,碘盐质量下降,严重影响了“鲁盐声誉”,也影响了我省食盐专营工作的整体推进。1999年我省食盐计划完成率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倒数第7位和倒数第6位,这与山东经济大省和产盐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众所周知,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是关系到提高全民素质的一件大事,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只是我国消除碘缺乏病的一个阶段性目标。我国处在缺碘环境之中,长期稳定的供应合格碘盐是盐业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而入囗食盐精细化,小包装化是保证碘盐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碘盐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冲击食盐市场,提高碘盐覆盖率和碘盐合格率,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市区实现了小包装统一管理,不仅提高了食盐包装档次,增强了防伪性能,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许多省份通过统一食盐小包装,整顿食盐市场,食盐“三率”都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批发 零售的碘盐必须是小包装”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未经省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印制或者购销食盐包装物和碘盐防伪标志”。这为我省统一小包装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我省食盐小包装统一管理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出台优惠政策,为我省统一食盐小包装工作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政策保障。 目前,我省盐体制日趋理顺,国家碘盐项目计划逐步落实,我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引进15台小包装机械,引进技术制造的И型小包装12台,国产全自动小包装机5台共计32台,多数机械已基本到位,包装能力达30万吨以上。为我省统一食盐小包装奠定了物质基础。 对食盐小包装实行统一管理,是我省继盐业体制理顺后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如果说理顺体制是我省盐业的一件政治大事,统一食盐小包装则是我省盐业行业的一件大事。统一食盐小包装,不仅有利于我省食盐专营工作的整体推进,有利于盐政执法,打击假冒伪劣私盐,清理整顿市场,提高我省食盐“三率”,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也为盐业行业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看抓住机遇,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和良好的外部环境服务社会,壮大自己,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行业发展,增强行业凝聚力。 实行小包装统一管理后,因食盐零售价格的提高,分装体制的相应调整,推广工作困难很多,阻力很大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省局在这个问题上观点很明确,就是要充分考虑市 县公司的利益,特别是县级公司的利益,最大程度的让利于市 县公司,说白了,就是要通过改革食盐小包装这一举措,逐步解决省 市 县三级公司的吃饭问题。各级盐业公司要充分认识统一食盐包装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同时,各级盐务局 盐业公司要有全局观念和长远眼光,要讲大局 讲原则,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省市县三级公司要形成合力,把全省统一食盐小包装工作做好。
二 统一食盐小包装的整体思路
1 对我省食盐小包装实行统一管理 (1)凡山东境内的食盐小包装袋由省局统一管理,统一注册商标(“鲁晶牌”已注册),统一规格,统一质量,统一附加说明,统一加帖防伪标志。 (2)自2001年1月1日全省市场开始供应销售500克/袋装,单面不低于6丝。套色不低于6色的彩色复合膜小包装食盐。复合膜包装袋在两膜之间加帖防伪标志。通过增加食盐小包装袋的技术含量,提高食盐包装档次和防伪水平。 为保证市场供应,特别是农村市场不脱销碘盐,原500克/袋普通塑料袋包装碘盐继续供应市场。 (3)彩色复合膜盐袋和原普通包装的塑料袋一律由省盐务局统一印制 供应,任何单位不得再另行印制或委托加工食盐小袋。 (4)彩色复合膜包装食盐价格按省物价局《鲁盐价工发[2000]316号》文规定执行,单膜包装食盐继续执行《鲁价轻发[1996]51号》文规定价格。 2 实行食盐集中分装 为保证统一食盐小包装工作的顺利推行和便于市场管理,食盐分装实行以市地为单位集中分装。为在往返运输 装卸等问题上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食盐分装点的布置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安排。 (1)产区原则上由所在辖区的食盐定点场集中分装。其中: 泰安在肥城市精制盐厂; 日照在廒头盐场分装; 滨州在无棣洗精盐场分装; 东营在广饶洗精盐场分装; 威海在 分装; 烟台在 分装; 潍坊在 分装。 (2)销区的济南 济宁 德州 荷泽 临沂 枣庄 聊城 莱芜 淄博九市地可以在市地公司所在地集中分装,也可以由市地盐业公司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集中分装地点。 (3)青岛由青岛市盐务管理办公室自行安排。 (4)各市地食盐分装计划 运销以及结算等均由市地盐业公司负责,由市盐业公司统一安排调度 生产,分装发生的费用由市地公司承担,分装的收益由市地公司分配。 3 供应与结算 省局根据各市地盐业公司用袋计划将小包装袋送货至各市地集中分装点,随时结清货款。各市地盐业公司根据所属县(市 区)盐业公司用盐计划将食盐分装后按时送货至所属县(市 区)盐业公司,货到付款。任何单位不得拖欠货款。 4 各市地集中分装点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 加工 运输各环节必须队伍国家有关规定,省 市 县三级公司在各自的质量保证区域内要严把质量关,哪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由哪个环节承担责任。 食盐小包装袋实行计划管理,责任承包。各市地盐业公司按食盐销售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向省局申报年 季 月度用袋计划,并每月上报计划完成情况。省局根据各地计划安排食盐小包装的生产和供应,并按月通报各地推广销售情况。省 市 县(市 区)盐业公司要逐级鉴定任务书。各市 县盐业公司食盐小包装的销售推广情况,特别是彩色复合膜袋的销售情况,做为省局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 利益分配
省物价局鲁价工发(2000)316号文批复500克碘盐彩色复合膜包装袋价格为0.33元,其构成为:盐袋0.18元/个;分装费用0.11元/个;防伪标志0.03元/个;食盐价格调节资金0.01元/个。其中,核定彩色复合膜包装袋进价为0.14元/个(主要考虑到省局投资建厂费用 成本高);碘盐防伪标志进价仍为0.009元/枚。为推动统一食盐小包装工作的开展,调动各级盐业公司的积极性,省局决定在复合膜小包装食盐供应各环节的复兴分配上采取如下原则: 1 省局按物价局核定的0.14元/个进货价格向市地公司供应盐袋,在盐袋供应上只享受核定进货价与实际进货价的差额利润;防伪标志仍按0.02元/枚的价格结算,其加贴费用及损耗由省局承担。 2 市地公司负责集中分装,全额享受分装加工利益(毛利220元/吨)。 3 盐袋进销差价0.04元/个和防伪标志让利0.01元/枚,全部给县(市 区)公司。 4 单膜包装的袋盐仍执行原来价格,省公司按每袋0.045元的价格供应给市地盐业公司单膜盐袋,市地盐业公司集中分装后,按盐价+260元/吨分装费价格供应县(市 区)盐业公司单膜包装盐袋。 5 自食盐定点厂至批发经营企业的运费仍由批发经营企业承担。因集中分装而增加的费用如逾回运输费 装卸费等由市地公司承担。 具体分配方案及其说明另见详细说明材料。 以上是我省统一食盐小包装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现在 距2001年1月1日全省食盐小包装实行统一管理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了,这期间,我们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这项工作是我们近阶段工作的重点,各级盐业公司要认真贯彻 落实全省实行食盐小包装统一管理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要抓紧落实集中分装点的选择,分装车间的建设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要妥善处理好各县(市 区)盐业公司原有的分装设备和分装人员,处理好盐的库存和盐袋的库存,确保在2001年1月1日按时供应新包装的小袋食盐,应该看到山东盐业面临的大好形势和机遇是空前的,但困难和挑战也可想而知,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做好长期艰苦工作的打算。在统一食盐小包装管理过程中,不管我们内部机制如何运行,都要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以保证碘盐质量,保证碘盐供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前提。只要我们上下一齐努力,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实现山东盐业的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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