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粮食仓储管理,国家粮食局拟将《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由部门规范性文件转化为国家标准。目前,稻谷、玉米、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家标准草案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判定规则》草案突出的变化是对储存品质进行了重新分类,取消了“陈化粮”的概念,将粮食储存品质由原来的“宜存”、“不宜存”、“陈化”三类,调整为“宜存”和“不宜存”两类,将“不宜存”又细分为轻度和重度不宜存两部分。进行上述调整,主要是为避免与粮食卫生标准的交叉,同时也是为了消除由于“陈化粮”概念含混造成的不良影响。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是判定粮油储存品质变化情况、指导粮食及油料(油脂)推陈储新的重要依据。 现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是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技术文件。其定义“陈化粮”为:“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粮食”,主要判定指标是粮食的色泽、气味、脂肪酸值、粘度和品尝评分值等,未涉及粮食卫生指标。近年来,一些媒体对“陈化粮”的概念做了许多误导性的报道,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了陈粮就是陈化粮,陈化粮就是含有黄曲霉毒素的有毒粮食的印象,造成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限制了国家粮食资源的有效利用。 新《判定规则》将只用于判定粮食是否适宜储存,用以指导粮食的储存和轮换,不再用以评价粮食是否适宜食用。今后判定粮食能否作为口粮食用,应当以粮食卫生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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