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国家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成立以来,进行了多次葡萄酒果露酒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其感官质量的鉴定,得到了全国知名葡萄酒品酒员的大力支持,随着我国葡萄酒、果露酒行业的迅速发展,从业人员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国葡中心工作量逐年增加,国家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了更好地为行业及企业服务,推动我国葡萄酒、果露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吸收部分在行业内思想进步、工作优秀、技术精湛、具备品酒知识,德才兼备的人员为中心的品酒员。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公正无私,愿意为葡萄酒事业发展做贡献。 2、身体健康、视觉、嗅觉、味觉灵敏、无不良嗜好。 3、已具备酿酒协会或食品协会品酒员资格,或者虽不具备这些资格,但能胜任品酒工作。 4、在葡萄酒、果露酒行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5、喜爱葡萄酒、果露酒行业并有能力积极参加国葡中心组织的行业活动,遵守国葡中心品酒规章制度并能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 程序
1、由本人自愿申请,详细填写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06年5月30前寄至国家葡萄酒中心。 2、国家葡萄酒中心将选择适当时间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进行培训、考核。 3、通过培训考核择优录用。已具备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品酒员资格者,优先录用。录用者由国葡中心颁发聘用证书。
国家葡萄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0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