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冻“新国标”实施
自5月1日起,首个果冻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曾经引发多起噎死儿童事件、直径小于3.5厘米的果冻将不允许再生产。但已进入市场的“小果冻”还能卖到今年9月30日,从10月1日起全面退市。
此项果冻“新国标”是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2月20日联合发布的。
在郑州市内多家超市发现,大果冻的品种增加不少。“这表明新的果冻生产标准已经在发挥作用。”一位业内人士说。
“新国标”首限果冻“个头”
果冻“新国标”首次对果冻产品的大小规格进行了详细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长度应大于等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厘米,异形凝胶果冻的净含量应大于等于30克。除大小外,“新国标”还首次规定,凝胶果冻必须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小于3毫米。如“新国标”提供的一种警示语例句:“勿一口吞食,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在监护下食用。”同时规定,果汁型果冻应标出原果汁含量,果肉型果冻应标出果肉含量。
市场反应
按照果冻“新国标”,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小果冻,还有近半年的生存期限,10月1日起全面退市。
郑州市内各大超市及街头便利店发现,虽然大果冻的品种增加不少,但小果冻仍是果冻市场“主角”。在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某知名品牌的小果冻正在搞促销。据超市工作人员介绍,小果冻价格便宜,方便食用,所以卖得很好。
不清楚小果冻隐患的家长大有人在。多位市民告诉记者,平时给孩子购买果冻时,更多的会考虑品牌、价格、口味、孩子喜好等因素,并不清楚果冻的大小也存在安全隐患。
也有一些家长表示,即使以后按“新国标”生产的大果冻取代了小果冻,在给孩子食用时,仍会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