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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夏粮收购市场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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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治华|200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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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第一年,南京市粮食局按照上级粮食主管部门和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的要求,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各方关系,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种粮农民,服务托市收购,目前夏粮收购工作进展顺利。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规范企业收购行为,确保原粮质量安全,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监管,该局在认真落实中储粮56个代储点的基础上,6月13日和15日,由市粮食、物价、工商、质监等政府四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该市夏粮收购市场进行了为期2天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检查了江宁区和浦口区的龙都、周岗、大桥、星甸、石桥等乡镇的近十个中储粮委托点和社会粮食收购点。 今年南京市的夏粮收购体现了既保护农民利益,又必须确保代收储备粮的质量安全的特点。检查中,该市中储粮委托收购点均能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收购标准和最低收购价质价政策,在收购现场公示粮食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入库储存。检查时,江宁区和江浦区的代储点收购小麦已分别达1900万公斤和400万公斤。检查组现场抽取了小麦样品10多份,并对部分已入库小麦的水份和容重等质量指标进行了现场检测,样品检测水份均在12、5%以内,容重均在750g/l以上,均达国家三等以上质量标准水平。目前,检查组正在对检查现场抽取的小麦样品进行集中检验,以进一步摸清各地区夏收质量状况。 由于执行最低价收购,今年社会收购点的小麦挂牌价大都在65元/百斤左右,比同等质量标准的国家最低收购价要少0.04元左右,因此,实行收购的社会粮食中介和粮食经营户数量比上年大幅减少。检查组对被查的少数社会收购点在收购经营台帐和收购统计上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对个别无证收购的经营户书面限期整改。 各区县对监督检查工作也比较重视。六合粮食局通过检查,对无证收购小麦已达25万斤的个体经营户孙某一案,已移交工商部门处理。近期,南京市将继续对有关区县进行检查,全面推进依法管粮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收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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