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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福建省食品安全水平,日前,福建省政府转发了《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基本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卫生档案,以掌握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状况。
本次调查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是指7人以上(含7人)且未经质监部门调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单位);小作坊是指由7人以下(含7人)组成的,有固定场所,以手工制作为主或者有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其产品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不包括在城乡集贸市场和其他市场内销售食品的现场加工销售食品者;也不包括现做现卖、流动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摊点;加工制成的半成品仅作为某一企业原料的初级农产品加工点不在调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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