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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抽查显示,白酒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酒精度达不到明示标准的要求;总酸达不到标准要求;总酯达不到标准要求;杂醇油超出强制性卫生标准要求等。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郊供销合作社酿酒厂生产的散装高粱酒、红塔区白腊屯酒厂生产的散装包谷酒、吉林省长春北郊酒厂生产的“想下回”瓶装纯粮酒和安徽省霍邱县临水申华玉泉酒厂生产的瓶装华庆御宴酒。
另外,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白兰地产品质量进行的抽查显示,逾两成白兰地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5%。
此次共抽查了天津、山东、上海、福建、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24家企业生产及经销的34种产品。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感官不合格;部分理化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上海市西诺迪斯食品有限公司经销的德古蒙白兰地VSOP和福州马帝斯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白兰地X.O。(姜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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