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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赵先生:近日,我请朋友在石家庄某酒店吃饭,因为自带酒水而被收取了90元的开瓶费。
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国省核实报道
赵先生告诉记者,为了方便和省钱,他一直习惯自带酒水,这次请客也不例外。“菜上来后,我们让服务员把酒打开,服务员称自带酒水都要收取开瓶费,剑南春50元/瓶,干红30元/瓶,果汁5元/瓶。”这种说法让在场的人们很意外。“因为这些都是大家喜欢喝的,又是请朋友吃饭,虽然加起来有90元的开瓶费,也只好咬咬牙让服务员打开了。”说起此事,赵先生觉得很气愤。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酒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一直谢绝自带酒水。“饭店酒水价格较高,是因为其中包括了酒店的服务附加值,对自带酒水者我们都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而费用的高低与酒的种类和价位有关。”
对此,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告诉记者,酒店收取开瓶费或服务费都不合理。“服务人员的各种费用应该包括在顾客到饭店吃饭的费用里,服务的本质应以人为本。”对此,孙常军建议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酒店,去之前最好咨询一下。
同时,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该规范里将明确禁止“谢绝自带酒水”,更不允许收取相关费用。据了解,该规定将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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