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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酒类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积极扶持名优企业、名优产品、名优品牌,进一步加强对原产地域产品的保护,从2006年11月24日起,全省质监部门开展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此次全省范围内的检查针对白酒(包括散装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及果酒、虫草酒等酒类产品生产、经销(总经销、总代理)单位。
质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非食用酒精产品的监管,严防流入白酒生产领域。加大对白酒的监察检查力度,对发现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和销售无证白酒产品的,以及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白酒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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