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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决定在重庆市涪陵区投资1.5亿元新建年产10万吨啤酒生产线。项目启动后,公司将适时设立涪陵分公司。
二、公司决定投资4786万元对新区分公司进行综合技术改造。
三、公司同意所属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公司自筹资金3041万元进行综合技术改造。
四、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湖南啤酒 )的增资预案,公司将按1:1的比例(即出资1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元)全额认购湖南啤酒新增注册资本629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啤酒注册资本将达到 1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5.75%的股权。
五、公司决定以出让方式向重庆市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购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新区高新园O9-21#地块(总面积225158.6平方米 ,约合337.74亩)建设项目用地,作为公司新建啤酒生产厂储备用地。该宗土地出让综合价金为4279.11万元,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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