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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酒类销售向未成年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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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酿造网|
编辑:中国酿造网|200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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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乌鲁木齐市部分酒类批发企业和经营户率先实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并在其经营场所挂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提示标牌。这是记者11月30日从乌鲁木齐市贸易发展局酒类管理部门获悉的。
据该部门负责人介绍,乌鲁木齐市有酒类批发企业170余家,酒类经营户近8000家。按全国第一部统一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所有酒类经营户都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提示标牌将摆上各个销售酒类商品的柜台。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里所说的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依此标准,不但是白酒,大多数啤酒、葡萄酒等都在向未成年人禁售之列。若酒类经营者违反该办法将受到警告,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
“‘禁酒令’的执行,主要依靠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对酒类经营者进行监管。一旦接到举报,我们将通过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追查酒的去向。”这位负责人表示。
乌鲁木齐市一家规模较大的酒类批发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贯彻“禁酒令”会有一定难度。首先他们没有资格让买酒人出示身份证,仅靠眼睛来分辨肯定会有误差。如果来买酒的未成年人是替父母买的,销售者是卖还是不卖?更重要的是,要让商家拒绝上门的生意恐怕很难做到,而且目前的最高罚款金额还不足以对商家形成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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