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8月份,书法家陈天法一纸诉状将陕西开缸酒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开缸”两字是其所写,开缸公司侵犯其著作权,此案最后以原告撤诉终结。昨日,记者从开缸公司了解到,他们又以名誉侵权为由将陈天法告上法庭并索赔10万元。 “开缸”两字究竟是出自书法家陈天法之手,还是开缸公司所称的为陕西省美协主席方鄂秦所写,曾一度引发争议,陈天法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开缸公司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多次开庭审理后,最终原告撤诉。由于没有经过鉴定,“开缸”两字究竟是谁所写至今没有定论。
在著作侵权案终结之后,“开缸”两字权属之争又引发了名誉权纠纷。开缸公司的营销总监魏某告诉记者,“由于陈天法对外宣称‘开缸’两字是其所写,开缸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致使开缸公司的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也使公司在经营方面受到了很大的损失。”于是开缸公司将陈天法诉至西安市碑林区法院,要求对方在陕西的各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同时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10万元及其他损失费用5000元。
1月15日,法院将公开审理此案,“开缸”两字之争书法家陈天法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还有待于法院的进一步审理调查。(郭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