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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白酒、啤酒、罐头这些春节期间消耗量巨大的消费品,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6年第四季度产品质量监督中进行专项抽查,发现我省市场上白酒、啤酒的合格率为95%,罐头合格率为75%,被抽检的部分“五斗粮”白酒己酸乙酯含量不达标。该省质监局目前已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 己酸乙酯是浓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质,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该指标也是判定浓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执法人员在抽检时发现,四川泸州五斗粮酒业有限公司2005年8月1日生产的(125ml/瓶×4瓶/盒×4盒)“五斗粮”白酒己酸乙酯含量低于标准,标准值1.50-2.50g/L,而该批次“五斗粮”己酸乙酯含量实测值为1.33g/L。
2006年第四季度,该省质监局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涉及的产品包括白酒、啤酒、罐头等食品,其中,白酒共抽取样品20个批次,涉及企业17家,经检验合格19个批次,不合格仅“五斗粮”一个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啤酒共抽取样品20个批次,涉及企业14家,经检验,合格19个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5%。罐头抽取样品20个批次,涉及企业11家,经检验,合格15个批次,样品合格率为75%。
执法人员分析,造成白酒、啤酒和罐头三种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标签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以上三种食品在本次抽查中被判定不合格的共9个批次,其中有8个批次由于标签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标签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标签格式不规范。包装标签格式不规范反映了生产企业内部在规范性管理方面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有关标准更新后的追踪执行还很滞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学习。
目前,陕西省质监局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做了相关处理。(狄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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