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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云南省白酒类产品抽检情况。抽检结果表明,云南省的白酒产品抽检合格率为60%,不合格产品有40%。
前段时间,全省各级质监部门对全省的321个生产企业的355个白酒产品进行了抽查。本次监督抽检的355个白酒样品,基本代表了目前云南省白酒生产领域的主要产品。经检验,合格213个,样品合格率为60.0%;不合格142个,不合格率为40.0%。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种,违规使用甜味剂;酒精度与标识不符;总酸、总酯不符合标准规定;杂醇油不合格等。
说到违规使用甜味剂的问题,质监执法人员说,各香型白酒在国家标准中均有规定,在优级、一级、合格品三个等级的白酒中,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物质,甜味剂是人工合成的非自身发酵物质。而白酒生产企业的各香型白酒引用的是相应香型的国家标准,所以产品中不得添加甜味剂。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酒类产品中除配制酒可限量添加糖精钠、甜蜜素、适量使用甜味素和异麦芽酮糖醇外,其他酒种不得使用甜味剂。本次抽查有28个产品添加糖精钠,占不合格产品的19.7%。
在不合格原因中,还有一个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就是部分企业不真实标注酒精度,有的比标识值要高,有的则是比标识值低。酒精度是指100毫升饮料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该质量指标属企业产品的明示质量要求。本次抽查有33个产品酒精度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的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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