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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的张先生在小区旁边的小超市内买了三箱茅台酒,花费近万元,没想到三箱都是假酒。张先生将超市老板告到法院,要求双倍返还三箱茅台的酒款。日前,历城区法院审结了该案,却只让老板返还一箱的酒钱,没有双倍赔偿。
2006年10月,张先生在一个体超市内买了三箱茅台酒,每箱12瓶,每瓶255元。后来当他大宴宾客时,发现三箱茅台都是假酒!他找超市老板,老板也很委屈,说不知道是假酒,自己是按真酒的价进的货。因而不是有意欺骗张先生,不同意双倍返还酒款。两人僵持不下,张先生就将老板告上法庭。
明明买了三箱酒,法院为何只判赔一箱的钱?明明买了假酒,为何不判双倍返还呢?原来,法官经审理发现,张先生虽声称买了三箱,但只能提供一箱的发票。他说,茅台是分两次买的,第一次买了一箱,开了发票。第二次买了两箱,因为以前常到这家超市买酒,没遇到过假酒的事,因而十分相信超市,而且反正是自己用,开不开发票无所谓,第二次就没开发票。
但法庭上,超市老板不承认张先生的三箱酒都是在他的超市里买的,只承认一箱。而张先生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买了三箱。所以,法院只能认定,他在该超市购买了一箱茅台酒。
同时,超市老板提供了进货单,证明酒的买进价是每瓶220元。而卖给张先生的价钱是每瓶255元,差价仅为35元,可以证明他对张先生没有欺诈意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双倍赔偿适用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时,既然超市老板没有欺诈张先生,也就无需双倍赔偿。所以法院判决,超市老板只需返还张先生一箱酒的酒款,共计3060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消费后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如果经营者不能提供正规发票,也要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收据(加盖公章),否则,一旦出现问题,索赔将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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