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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省质监部门获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通则要求,今后保健品、化妆品、茶叶等商品的包装不得超过三层,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商品出厂价格的15%。
记者注意到,《通则》对商品包装的材料、成本、结构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包装应选择适当的材料、确定合理的体积和层数、采用适当的型式和结构,减少包装材料用量和降低包装成本;包装材料宜采用当地资源比较丰富、可回收利用材料,应对包装废弃后的处理进行预评估;不应使用无法进行最终处理(填埋或焚烧)的材料;不宜采用繁琐的型式或复杂的结构,不应施加没有必要的额外功能,包装层数、包装空间应与内装物的质量和规格相适应。 值得注意的是,《通则》规定,国内所有商品包装成本,不允许超过商品出厂价的15%,同时还专门针对茶叶等商品的包装做出了细致规定,规定茶叶的包装空隙不得超出体积的1/4,而化妆品、保健品、茶叶、饮料酒、糕点(不包括月饼)的包装不得超过3层。
目前该市商品包装是一种什么现状呢?在部分商场超市,记者发现,目前该市市场上销售的部分茶叶、酒类、咖啡类等商品,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包装“过度”现象。记者在某市场看到,一盒价值900元左右的铁观音茶,里面带有精致的茶壶、茶杯,而茶叶重量仅为350克。省质监局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新《通则》实施后,如果商品销售包装中附带有其他商品,如开瓶器、茶具、产品说明书等,其体积也将计入包装空隙的核算中。这条规定将有效限制商家搭售其他商品强迫消费者消费。 (李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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