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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罢免宗庆后?在企业成功的诸多关键因素里,人这个因素首当其冲,因为惟有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而在人当中,首脑人物又属重中之重,特别是在中国这个具有悠久历史人治的国家里,在民营企业界里,企业家的地位更非其他所能替代。娃哈哈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式组织结构,企业所有决策均由宗庆后拍板。而宗的这种强权除了来源于合法权(占有职位而具有的正式职权)外,更多的来自持久的专家权和榜样权。宗庆后的专家权来源于其对中国市场的深刻理解和让娃哈哈10年立于不败之地的营销能力。这种能力的外现就是宗一手创建的营销体系对于娃哈哈品牌强大的驱动效应,而这个营销体系里的所有成员因为宗庆后的利益分配论最终成为其忠实的跟随者。
显而易见,即使宗庆后被免去合法权,其专家权和榜样权依就存在,且深植于娃哈哈体系之中。宗庆后振臂一挥,可能会将娃哈哈员工连同强大的分销体系尽数带走。而这恰恰是娃哈哈立命之根本。因为有乐百氏前车之鉴,达能对于驾驭合资公司这样一个由宗庆后一手创办、管理起来的本土企业亦信心不足。
也不能妥协。达能饮品业务的主要市场在亚洲及拉美,而在亚洲又以中国为重。自从娃哈哈处尝到甜头后,达能更加坚定不移地实施其在中国收购饮品业优质企业的战略,先后与梅林正广和、汇源、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该事件一定备受这些姻亲们关注。达能如果对惟宗门意志是瞻,达能面对的将可能是重构中国战略问题。
在达能取舍两难的时候,宗庆后也是进退维谷——进,底气不足。退,心又不甘。
宗庆后表示,未经董事会批准的非合资公司是在达能不愿投资的情况下,为支援边远山区而建,且是以代工的形式出现,并被达能所推崇,因此没有违反协议。然而据法国达能出具的1996年与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娃哈哈商标使用权应属合资公司独家享用。从法律上讲,任何组织只要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就冠以“娃哈哈”字样,便是违法。因此从法理上讲,宗无法为非合资公司正名。而其本人也因此被达能指责为其他股东利益之侵犯者,且难逃损害国有资产之嫌疑。这实乃宗之致命软肋。所以宗庆后尽管表现强势,但底气终究不足。然其却不能就此而退出博弈。
首先,对不住民意。为抵制达能的并购行为,宗庆后在今年“两会”上呼吁政府、国人保护民族品牌。在外资“斩首”行动日渐高涨的形势下,部分民众的情绪已经被感染,开始大肆声讨达能,并将宗庆后树立为保护民族品牌、维护民族利益之典范。其次,对不住自己和下属。对于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宗庆后及其利益集团是实际经营方。娃哈哈之所以能够成为目前中国饮料业的霸主,完全是以宗庆后为首包括经销商在内的经营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把自己倾注10年心血的战绩拱手出让,换作谁也不情愿。
双方的错位空间
达能在宗庆后翻脸后,仍然希望和平解决争端。无非是因为一个“利”字。如果没有娃哈哈饮品业务对于达能国际巨大的贡献,宗庆后的命运将与何伯权毫无二致。
最近几年来,亚洲一直是达能饮料业收入及利润增长最快的地区,并成为达能业务收入的主要板块。2005年其在亚洲的收入达到16亿欧元,接近达能全球饮料业收入的一半,而中国贡献了11.86亿欧元。多年来娃哈哈作为达能中国业务的旗舰,既能被其列为旗下世界前三瓶装水品牌之一,与Evian,Volvic齐名。掌舵人宗庆后本人亦能够在达能法国总部享受国旗和红地毯的待遇,其贡献自不待言。实际上纷争伊始,达能股价大幅下挫,便是娃哈哈重要经济地位的明证。
除了利益之外,娃哈哈对于达能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并购娃哈哈后的收益不仅让达能重拾信心,而且令其在资本市场上找到了开辟中国市场的捷径。不夸张地说,与娃哈哈集团合资,是达能亚太战场布局的里程碑事件,而娃哈哈亦一度成为达能投资的楷模。因此达能不仅要抓紧娃哈哈,而且要把非合资公司的饮品业务尽收囊中,因为非合资公司饮品业务收入目前已经和合资公司的相当,而利润却好于后者。
按照法国对上市公司的审计要求,持股比例低于40%的公司业绩无法并表。因此达能的合作底线有二:其一必须将非资公司饮品业务装入合资公司;其二在新组建的合资公司里,达能持股比例不低于40%。
那么宗庆后的合作底线又是什么呢?首先是面子问题。宗庆后在“两会”上亮出维护民族利益的悲情牌,有人说这是狭隘的民族情结,有人说是以私欲要挟政略,甚至有人说此不过是宗庆后为掩饰自己中饱私囊行径而寻求的漂亮外衣。一时间,宗庆后的民族正义受到了来自各方不相关利益群体大拷。当然声援宗者也是群情激奋,在忧心本土品牌危机,讨伐外资上,大有惟宗庆后马首是瞻之势。仿佛宗就是爱国主义的宣言人。暂且不谈宗庆后亮牌之时出于何种动机,就目前的局势来看,宗的确已被推向必须出任民族主义的代表,扛起民族大旗的境地。换句话说,和达能的谈判不管是什么结局,民族利益这个面子要保住。 (谢孟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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